讀「教育、道德與法律」相關書籍時,意外領悟許多成婚小家庭與原生家庭之間紛爭,原來癥結點出在「尊重(新成員)」的問題。
例如,婆家或娘家經常認為自己可以「理所當然」地要求子女新成立的小家庭「照顧」弟妹或強行介入干涉許多重大的議題決議,這就形成了新成員與其原生家庭之間張力或衝突增加。
其實,任何會影響到新成立家庭之間的議題或決定,都需要給予子女與其伴侶討論及協商的空間,因為無論直接或間接都會影響到其家庭的運作。問題在於是否跟「他們」(子女或其伴侶)商量,而不是將原生家庭的「上對下的權力關係」直接延伸至新家庭,那種不需要過問新家庭成員的意見或強行施加其負擔的態度,才是令新成員感受很差的原因。
站在新成立的小家庭成員來說,伴侶可以幫忙子女或原生家裡的事,包括協助「照顧」弟妹,但這是需要協商的「請求」而不是「理所當然的命令或需求」,這是問題最大的癥結點吧!